三、考试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招聘岗位和参考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
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法院审查作出试用决定。
四、人员管理与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录用的速录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派遣至区法院工作。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不签订聘用合同或立即解除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6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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