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职位一:情报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岗位3名(男性)
职位二:情报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岗位2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与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男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60厘米,身体质量指数评定BMI处于正常值。左右单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3.情绪稳定、反应敏捷,具备110接处警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普通话流利、吐字清晰、表达准确,能适应24小时轮班制勤务模式;
4.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
5.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1996年8月12日-2006年8月12日);
6.中文录入速度大于50字/分钟(不含),能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
7. 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禁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或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拒服兵役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主动辞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不满一年提出辞职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征信逾期记录超过2次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9:00至12:00,14:3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大风社区达万路90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一律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如实填写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的征信报告1份(2026年8月7日后出具);
(5)具有优先条件报名的相关证明;
(6)为确保体能测试安全进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缴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险费交保险公司,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提交报名材料本人不到场、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查登记。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评
1.测评标准
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报考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
2.注意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在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风险提示
体能测试时,建议考生根据气温和自身情况合理着装,酌情携带水和食物,不得穿钉鞋等辅助装备。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的理论、职业素质、法律常识等,均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
4. 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包含心理测评,其它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九)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试用、聘用
经政审合格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派驻达州市公安局工作期间,参照市公安局辅警薪酬待遇发放。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四)辅警需加入分局工会组织,享有工会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政工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18-296011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它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如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者因其它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27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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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AwMDgwOA==&mid=2650331991&idx=1&sn=c6e51bba1a332373d2b049e8b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