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福安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拟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辅警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02
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03
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限宁德地区户籍,年龄为18至35周岁,指在1990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4日期间出生。
(三)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四)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9月11日
(8:30-11:30,15:00-17:00)
2、报名地点:福安市公安局一楼警营文化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593-8980555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仔细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并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征信证明(到银行打印,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如征信存在逾期情况请出具非恶意逾期说明);
⑤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具体职位有要求的,提供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福安市公安局对报名材料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对入围面试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应视本人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试。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 心理测试、体检与政审(具体时间待通知)
1、应聘人员的最终总成绩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人员,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如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6个月内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05
福利待遇
参照福安市公安局现有不同辅警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06
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07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从福安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辞职者不得报考。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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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三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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