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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公告

2026年9月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公告

海宁市人才网 | 2026-09-21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90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海宁市公安局2026年9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视情动态调整,并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㈠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海宁市户籍(以2026年9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体表无文身;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㈡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人民警察、军人,以及因公死亡、一级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上述人员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其同胞兄弟姐妹;

2.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属于本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9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潮城e警”进入“在线报名入口”直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还需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等材料。报名咨询电话:0573-87631634,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㈡资格审查

报名受理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工作人员予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证件材料或恶意注册的,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㈢成绩计算

1.特警防暴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㈣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1.体能测试时间初定于10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2.特警防暴岗位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余两个科目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40%+男子1000米跑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其他岗位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㈤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㈥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其中特警防暴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㈦体检和心理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评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的,特警防暴岗位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心理测评重点评估心理健康状态和职业适应性。体检、心理测评、复查等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心理测评任一项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㈧考察

体检、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㈨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心理测评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宁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

面试合格但未聘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0.5的比例(四舍五入)列为海宁市公安局辅警后备人选,在辅警编制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五、其他事项

㈠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㈡各科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核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㈢考生应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㈣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㈤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海宁市公安局2026年9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附件1:海宁市公安局2026年9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doc


海 宁 市 公 安 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原标题:海宁市公安局2026年9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index.php?m=article&c=show&id=1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