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复审结果时一并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公布。
(八)体检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核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过程由省公安厅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十)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监督
省公安厅机关纪委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五、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劳务派遣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具体工资待遇详见岗位列表。
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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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来源:西北人才网
原标题:关于为甘肃省公安厅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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