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职位:报考职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岗位类型确定,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退伍证(复退军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籍不在合作市的还需提供父母、配偶一方在州直单位工作的合缝证明。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并提交《报名登记审核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6张,缴纳考试费150元。
(五)资格审查:州招聘办工作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报考岗位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由州招聘办统一制作,2019年5月7日至9日在州人社局七楼703室统一领取。
七、笔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组织实施,统一为汉语,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设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按照6:4的比例设置。
(一)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二)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成绩公示: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聘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人社局官网、州人社局和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按职位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生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本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州招聘办组织的面试。州招聘办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3核定面试人员,州招聘办将在州人社局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
面试工作邀请州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九、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州招聘办负责计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具体办法为: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2014年度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公开选拔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职位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