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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0人)

2019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0人)

和平区人民政府 | 2019-04-11

经和平区政府批准,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共招聘辅警50人,其中,岗位一20人,男性,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二30人,男性,面向复员退伍军人招聘。本次招聘人员用于辅助公安和平分局民警开展相关工作,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具体岗位安排待招录结束后,由公安和平分局统一分配。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身高在17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从事公安辅警工作以及曾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37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和平区政务审批局B座四楼37号“人才服务”窗口

2.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 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下载网地址:“公示公告”栏目)并用A4纸打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携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4)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考生按照《沈阳市内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自助终端查询网点名录》(见附件二)到就近银行网点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5)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