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招聘辅警总人数为40名。
二、招聘条件
1.勤务辅警:特殊岗位1招聘男性20名(身高1.73m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女性10名(身高1.65m以上);特殊岗位2限招男性3名(要求持有A1驾驶证);普通岗位招聘男性3名(身高1.68m以上),女性2名(身高1.58m以上)。以上岗位均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文职辅警:限招男性2名,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应用专业优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双眼裸视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协调、精神饱满。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体纹身的。
6、不得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