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2019年4月29日)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生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折算综合成绩。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
同时公布综合成绩(准考证号、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2019年4月30日)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结果在中国海林网公布( .cn)。
(八)考核(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6日)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及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同时审核应聘人员的学籍及人事档案材料,在职人员还应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合格者在中国海林网公示( .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海林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制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有实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招聘程序由用人单位海林市公安局同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每三年签一次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含三年内)。聘用期间如出现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聘用单位可依据合同规定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如特警大队辅警1年内,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此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公安局特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或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着制式警服和佩戴警用标志,不评授警衔,在公安机关主要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工作人员服装和装备由市财政统一购买,月工资2140元,由市财政纳入预算。
本公告由海林市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局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工作的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中国海林”网站()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
受理单位:驻海林市公安局纪检组
海林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公告来源:
原标题: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