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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永登县公安局招聘反恐特警辅警70人公告

2019甘肃永登县公安局招聘反恐特警辅警70人公告

永登县人民政府 | 2019-05-25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1.根据招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3.体检费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永登县公安局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培训

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由永登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永登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公安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后,食宿自理,最低服务期限须满两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的需赔偿相关费用。

四、工资待遇

1.聘用后,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125元/月,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负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负担。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监察委员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冯小存

原标题: 关于为永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反恐特警辅警的公告

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登县财政局 永登县公安局 永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2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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