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职位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警务辅助职位A为1:2;警务辅助职位B为1:3。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资格。
五、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入围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潍坊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工作,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年度考核奖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30
附件: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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