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经招聘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六)试用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六、加分项目
(一)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
(二)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
(三)在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参考);
(四)有散打、格斗特长、部队反恐侦查、突击攻坚、警卫等专业技能或在部队各类军区大比武中获得荣誉(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符合公安特警专业特长的。
以上加分在面试考试成绩中一次性加5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七、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2. 聘用后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3941.2元/月,其中含个人负担的 “五险”费351.6元、单位负担的 “五险”费917.2元,每人大额医疗补助90元/年,每人每年意外伤害险240元/年。(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目前为本市四个县(市、区)最高)。
2、加班补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表彰奖励:根据工作表现评定颁发。
4、绩效奖: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
5、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警务督察监督电话:。
原标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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