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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2017四川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三江人才网 | 2017-10-24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文职(一)职位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所有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均参加面试。各职位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若出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由市公安局统一调剂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宜宾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报考勤务职位的: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含)之内、30岁以上的合格标准为4分35秒(含)之内;女子800米跑的合格标准为4分20秒(含)之内。报考文职职位的: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合格标准为4分35秒(含)之内、30岁以上的合格标准为4分45秒(含)之内;女子800米跑的合格标准为4分30秒(含)之内。所有项目的测评次数均只有1次。

体能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关注宜宾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六、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六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不宜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三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部门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宜宾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七、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八、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7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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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