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处突看护岗位将体能成绩(100米、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执法辅助、窗口服务、办公文员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特种车辆驾驶员、训犬员岗位将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详见附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后由舟山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八)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年薪5.7—7.3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2.工作地点:舟山市公安局。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测试、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各招录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舟山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3日
文章标题:舟山市公安局2019年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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