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附加分值: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4.5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5.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
6.大学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7.具有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分0.5分至1分;
8.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附加分值。
注: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当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及“攀枝花公安”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及“攀枝花公安”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及“攀枝花公安”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试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12389
附件:
1.
2.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6日
原标题: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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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公众号:辅警招聘考试网(fjzpk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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