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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公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2019年辽宁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公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明山区政府 | 2019-07-29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明山公安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其他

1、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

2、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明山公安分局负责对试用期辅警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辅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辅警的待遇:辅警按季节发放和着装制式服装。享有基本养老和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月工资为1405元(含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为1760元(含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

6、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设备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7、全市公安机关的现职辅警和文职雇员不得报考。

咨询电话:明山公安分局政治处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明山区公安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原题: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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