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由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招聘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考核和面试结束后,拟定为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由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报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元1700/月,试用期合格后,福利待遇参照凯里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执行(基本工资2440元+五险+年终目标考核绩效奖)。
十一、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人:刘警官()
3、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本《方案》解释权属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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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2019年7月22日
原标题: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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