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体能x30%+面试成绩x3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采取加分计算(可累计计算):1.中共党员加2分;2.退役士官士兵加2分;3.警察院校毕业生加2分;4.曾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4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
四、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1410元/月)和岗位津贴(940元/月)部分组成。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五、其他注意事项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或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警官、刘警官;联系电话:,
河源市公安局
2019年7月31日
原标题:河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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