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审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锡盟公安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对拟公示人员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拟公示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锡盟公安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政审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或平安锡盟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盟纪委监委派驻锡盟公安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全部环节进行纪律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其他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锡盟盟本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签订留置看护监管储备人员协议,半年内在现有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进行补录,不再重新组织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