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9月13日起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公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统一汉文制卷,并用汉文作答。采用百分制,其中政治理论知识占10%,公安专业知识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70%。同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15日上午09:00—11:00。
加分项:综合考虑公安工作需要,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公安机关临聘人员在公安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9月1日)满4年加5分、满3年加4.5分、满2年加4分、满1年加3.5分,退役军人加4分。
3.加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加分项取最,不累计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最后一名人员加权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并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加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上另行通知。
2.主要审查考生的户籍、年龄、学历、退伍证等情况;公安机关临聘人员主要审查考生的年龄、学历、公安工作年限等情况。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3.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临聘人员,提供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照加权笔试成绩和1:3的比例(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之比)由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