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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嘉兴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4人

2019浙江嘉兴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4人

海宁市人才网 | 2019-09-25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试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1.报考巡逻处突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比20%计入总成绩。

2.报考其他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比5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报考巡逻处突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20%和体能测试成绩50%合成的总分;报考其他辅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报考巡逻处突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比30%计入总成绩。

2.报考其他辅警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比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报考巡逻处突岗位的以体能50%、笔试20%、面试30%计算总成绩。

2.报考其他辅警岗位的以笔试50%、面试50%计算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梯次按面试、笔试成绩排名;出现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此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宁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 宁 市 公 安 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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