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招聘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政治考核。为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视为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招聘计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将通过军分区《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公示期间由群众反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由军分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聘用;反映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在递补。
新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新招聘职工的管理教育,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人武部应当依据条令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奖惩等制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组织生活,并组织德、能、勤、绩、廉、体等全面考核。
2、新招聘职工入党、评优、表彰奖励等,享受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参加军事活动时,评比时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其他政治待遇以及休假、生育、托幼、伤残、牺牲、病故等待遇,按国家和军队现行规定执行。
3、新招聘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标准,参照地方同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协调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单位及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临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侯马市人民武装部)
、(曲沃县人民武装部)
、(翼城县人民武装部)
、(安泽县人民武装部)
、(浮山县人民武装部)
、(乡宁县人民武装部)
、(吉县人民武装部)
、(大宁县人民武装部)
、(隰县人民武装部)
、(汾西县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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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19年9月30日
原标题:2019年临汾市人武部职工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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