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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府聘员)426人公告

2019广东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府聘员)426人公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 | 2019-10-11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必须面试成绩60分以上)。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次。

2、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并必须接受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相关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安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经考察合格者将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及岗位安排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对拟聘人员的有关聘用材料进一步核准,被聘用人应在自接到《海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获得聘用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并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财政包干制,每月3300元(含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其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岗位安排: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

(四)海丰县公安局政工室每年度对辅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海丰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男性年满60周岁不再续聘,女性年满50周岁不再续聘)。

九、本公告由海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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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

2019年 10月11日

原标题:2019年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府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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