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入
围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
体检、政审由州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实施。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州公安局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合格人员择优聘用。
五、保障与待遇
招聘人员为湘西州公安局机关辅警,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并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州公安局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含生育险)、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薪酬按《湘西自治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的意见》办理,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特殊津贴、考核奖金四项,每月应发文职辅警2650元。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笔试考试入围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州公安局网站上公示,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等候通知,逾期未参加视为缺考。
4.本公告由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5.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出现招聘人员不足的,视情按照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7年度湘西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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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公安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