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柳州市公安局网站、“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1月上旬或中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2月下旬或3月上旬进行。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2688元(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部分),同时,单位另行承担与其个人相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共1016元。另有绩效奖金人均336元/月(按年度发放,具体以用人单位分配为准)。在试用期间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每年50元,按每二年提升一档,每档100元,最高提升至十档。工龄工资按月发放。
七、相关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柳州市公安局网站、“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
(五)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柳州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