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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于灯塔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灯塔市政府研究决定,灯塔市公安局特警突击队、交通管理大队、监所管理大队等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总数为35人,其中:
1.灯塔市公安局29人,其中交通管理大队10人、特警突击队4人,辅警10人、监所管理大队5人;
2.灯塔市统计局2人;
3.灯塔市政务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4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相关证件必须在2019年11月12日前取得。
具体岗位及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5.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市临时性专业人员;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