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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潮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7人公告

2019年广东潮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7人公告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果于体检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通知公告(网址 )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三)政审

体检合格后,潮州市纪委监委和潮州市公安局将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通知公告(网址 )进行公示。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剔除后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市、县(区)两级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标准核发。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市、县(区)薪酬待遇标准相同。本通告及相关要求,由潮州市纪委、潮州市公安局联合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

中共潮州市纪委 潮州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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