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按照哈巴河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缴纳,无职业年金)。
五、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年底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2、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不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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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原标题:哈巴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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