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职位。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跨岗位锻炼),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任职后每月工资待遇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实行军事化管理,食宿由单位统一安排。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开始后不再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本公告由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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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11月15日
原标题:号外!号外!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贤纳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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