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对同一职位、同性别应聘人员体能测评成绩进行赋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综合考量体能测评成绩优先者聘用。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设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作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在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
经体能测评、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前,在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考察及政治考核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成绩时效
在集中招聘后一年内部分岗位出现用人需求的,依据集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面试。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待遇3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400元),绩效工资600元/每月。试用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
新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执勤服装和健康查体等工作待遇,按照实际从事岗位配备必要装备、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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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2019年11月18日
原标题: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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