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79号)办公地点公示栏、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铜梁区巴川街道兴农支巷42号)办公地点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具体岗位由区公安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录用。聘用人员携带相关 (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红底或蓝底照片3张、户口本(户口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学历一份)到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工作。
(七)培训
由区公安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对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要求开展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试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薪酬待遇为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五、附则
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对启事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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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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