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以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不复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了解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培训和聘用:考察合格者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纪律规定等情形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月发放工资,年工资总额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辅警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由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陈警官)
绵阳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8日
原标题:绵阳市监管留置场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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