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为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1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管理
1、实行编外用工管理,合同期内根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待遇按照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年收入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4、录用人员需上夜班及备勤。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跑只测试一次。
(四)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考试。
本公告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9年11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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