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本次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2:1,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公安局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
2、报考执勤勤务、治安巡防、交通协管、勤务指挥、案管中心、办案中心(看守)、刑事技术、社区协管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其余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如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有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将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2: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5、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公布于吴江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吴江警方”。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考察
由区公安局按照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考察的程序和要求实施。
(五)公示、录用
1、通过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吴江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吴江警方”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2、因考生体检、政审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同一报考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协商解决。
3、考生录用后须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储备与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为该招聘岗位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面试之日算起),若已聘用人员一年内离职的,储备人员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补录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被录用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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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公安局
2019年12月6日
原标题:吴江区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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