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数评定
个人总成绩根据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职位,考虑体能测评和上机考试取不同的权重值进行最后评定(计算至小数点后二位):
(一)文职辅警个人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40%+上机考试成绩×60%
(二)勤务辅警个人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60%+上机考试成绩×40%
七、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通知、手机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面试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场设5名考官,面试不计分数,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3名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个人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8年1月29日前完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