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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武部招聘区人武部常驻民兵应急分队队员5人公告

2018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武部招聘区人武部常驻民兵应急分队队员5人公告

秀峰区人民政府 | 2018-01-22

广西招警考试交流 57875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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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民兵建设需求,加强秀峰区人武部工作力量,根据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常委会 “十届〔2017〕18号”会议纪要精神,决定调整区人武部常驻民兵应急分队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常驻营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常驻营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

招聘人数:5人。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和原发性疾病,能胜任常驻营区民兵应急分队工作需要;

3、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11个县),转业、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出生),转业、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以上学历,转业、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报考人员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5、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适合男性,担负警戒执勤、处理突发事件和遂行多样化民兵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秀峰区公开招聘常驻营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及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5、有吸毒史、犯罪等违法记录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2月1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招聘常驻营区民兵应急队队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