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 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大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被聘用的辅警人员经费按县政府批复的2.88万元/年、人(含五险)标准执行;不提供住宿;被聘用辅警人员伙食安排在工作单位,伙食费按具体标准执行;辅警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六、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大新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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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
原标题:大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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