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递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考察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体能测试后取舍。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格的考生进入公示阶段。
(七)公示
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西县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公示期间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向后顺序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拟聘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西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并发放绩效工资400元和值班补贴200元,以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临西县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在招聘考的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
临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日
原文标题:临西县公开招聘公安局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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