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牛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全力为金牛区的经济建设服好务,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以后,至2000年1月之前出生),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男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二)招聘对象:
1、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或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特殊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