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加分值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曾有立功受奖情况的,根据立功受奖等次及授奖单位级别在总成绩后加1-3分。
2、有写作、计算机应用、财会、建筑工程、文体、普通话主持讲解、大客(货)车驾驶技能及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或驾驶证,视等级及颁证单位级别可在总成绩后加1-3分。
3、第1、第2加分项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附加分;面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才网(网址:www. )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政审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组织实施政审,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金牛公安分局聘用,并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金牛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者由金牛公安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
七、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及相关规定
1、被聘用人员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各级相关辅警管理办法及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2、被聘用人员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并实行“统一集中备勤、统一集中休息”制。
3、被聘用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
(2)转正后工资:人均每月约3000元(含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部分)。
(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
(4)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发放年终考核奖金3600元。
2、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八、其他事项
(一)复习参考资料:
《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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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