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占总成绩6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
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8日。
(四)面试(占总成绩40%)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1.自我介绍;2.随机抽考。
面试时间:2018年1月25日。
(五)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测试时间:2018年1月31日
(六)体检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8年2月2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在政审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应聘条件的;
2.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政审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待遇
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抚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单位提供食宿条件(需交纳伙食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试用期内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2700元,合同期内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可再续签一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对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人民警察招录考试。
咨询电话:(玉门市公安局)
原标题:玉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玉门市公安局 玉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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