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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公安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年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公安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

二、招聘范围、名额、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30名。其中:

1、从复原退伍军人中招聘反恐防暴岗位辅警20名;

2、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招聘治安管理岗位辅警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反恐防暴岗位的辅警裸眼视力4.8以上,治安管理岗位的辅警矫正视力达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纪检、综治和计生政策等“一票否决”。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限男性和来凤县户籍。

7、从复原退伍军人招聘反恐防暴岗位的辅警身高170cm以上,招聘治安管理岗位的辅警身高168 cm以上。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至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有反党反社会、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不良行为的;

3、本人或者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4、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员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目测、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目测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以百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检政审人员按岗位数1:1.5确定。

本次考试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考试试题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