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放宽条件的,需提供放宽条件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满分100分)
1、报考勤务一类岗位的,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得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2、报考其它岗位的,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岗位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可从其他报考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适当调剂,若调剂后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3、面试分低于60分(不包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1、报考勤务一类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2、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色盲、有纹身、双眼裸眼视力低于4.5(技术技能岗位除外)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聘用为桐乡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四、合同和待遇
录用人员与桐乡市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上岗,首期合同不低于2年,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分类分级”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桐乡公安金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市公安局辅警办),咨询电话接待时间:2月18日-3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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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安局
2020年02月18日
原标题:【辅警招聘】桐乡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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