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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2020广西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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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35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5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治安巡逻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梧州市户籍(梧州市辖区、市、县);

3.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5日至2002年3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心健康、五观端正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6.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身高、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20年3月30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3时0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内容:时事政策、公安基础知识、《宪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20年3月31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人体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1.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电脑测试成绩及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按以上综合成绩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2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