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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2020广西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公安宣传栏或藤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辅警薪酬约2900~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

2.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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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公安局

2020年3月4日

原标题:藤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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