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公安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简章》,不明之处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附件: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0名编制外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简章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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