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公警法考试网为考生提供云南辅警招聘信息:2020云南文山广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500人)报名时间:4月19日至4月25日。获取更多辅警考试资讯关注本站。
根据工作需要,经广南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南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指的辅警人员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经广南县人民政府核准并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通过与广南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警务辅助人员。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广南县公安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00名,按照岗位分工,分特设岗位辅警和普通岗位辅警(含特勤辅警)二类。详见《2020年广南县公安局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根据《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的批复》(广政复〔2020〕81号)文件规定。辅警工资由县公安局按月发放到辅警个人账户,为每位辅警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位辅警每年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从辅警工资扣减。
(一)特设岗位辅警薪酬
特设岗位辅警不设职级,岗前培训期一个月后试用期一个月,岗前培训期及试用期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4315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经用人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正式聘用后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4315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岗位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普通岗位辅警薪酬
1、普通岗位职级
从高到低共设一级、二级、三级辅警。
2、普通岗位晋级要求
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晋升一级。在工作中成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实时晋升一级,工作成绩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直接晋升至一级辅警。
3、普通岗位培训期试用期薪酬
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期一个月后试用期一个月,岗前培训期及试用期发放工资135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三级辅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广南县公安局在岗辅警通过招聘程序被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期一个月及试用期一个月按原在岗工资发放,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三级辅警,经原用人部门提出现实表现意见及综合考核为优秀的直接聘用为二级辅警,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一级辅警薪酬
(1)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岗位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4315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
(2)局机关各室队所岗位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4115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
5、二级辅警薪酬
(1)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岗位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3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
(2)局机关各室队所岗位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36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
6、三级辅警薪酬
(1)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岗位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33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
(2)局机关各室队所岗位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31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保险)+绩效工资200元/月。
(三)福利待遇
1、按照规定统一配发工作证件、服装、标识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执勤、通信和防护装备。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3、工作期间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落实有关抚恤待遇。
4、各具体用人部门设有食堂,餐费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云南省内户籍及长期在文山州境内居住生活1年以上的省外人员;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男子40周岁及以下,女子35周岁及以下(现在广南县公安局在岗辅警,男子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女子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听力正常;特设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情况年龄、身高、体重、视力要求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应聘特设岗位辅警的,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二)加分及优先条件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配偶给予加分3分;
2、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加2分;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官或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给予加分2分;
4、正在广南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工作一年加分0.1分,此项最多加1分;
5、在执法执勤、抢险救灾、脱贫攻坚工作中,受到州公安局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0.5分,最多加1分;受到县公安局、县政府及县委表彰的,每次加0.25分,此项最多加0.5分;
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以上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有辅警工作经历等人员优先聘用优先选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主动辞职和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除外);
10、患有严重传染疾病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