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资源县公安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按1:1职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应聘人员面试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四)综合成绩。应聘者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凡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五) 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资源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源县公安局协助。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照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员,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程序。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经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资源县公安局或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资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安排到资源县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平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
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政策保障措施
1、所招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今后因不适应工作或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不再续聘或解聘。自动辞职的必须在一个月前向资源县公安局提出自动辞职报告书。解聘或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按照资源县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同等对待。
本简章由资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资源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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