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参照本招聘简章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遇有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党员材料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市公安局现有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详情见附件1,市公安局按照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照《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六、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件: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4日
原文标题: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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