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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00人)

2020年山东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00人)

薛城区人民政府 | 2020-04-22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完成时间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五、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应聘本职位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为政治考核、体检对象。

六、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自公示期满一个月内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薛政办字〔2017〕3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不低于1550元/月,其中特巡警大队辅警不低于2045元/月(以上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0年4月22日

原标题: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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